消失的盗贼(四)-《你好,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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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他就跟收拾小鸡仔似的。
杨小水挣扎未果,被戴佳婉三下五除二按在地上,还搜出来一大包金银首饰。
其中光那一整套金饰就要两百多两,全部加起来至少要过五百两。
需知盗窃罪审判时是按照金额来的,十两以下以说服教育为主,最多打十个板子,关几天;五十两以下一档,杖三十徒一年……而五百两就算金额特别巨大的了,再加上之前五起案件中杨小水偷的,最低也要十年牢狱或流放五百里。
人就是这么奇怪,作案的时候只觉得刺激,得手了之后越想越高兴,胆子也日益增大,哪里想过后果?
现在一朝事发,那些被掩藏的恐惧才如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涌来。
杨小水仿佛这才意识到罪行的严重性,忙跪下连连磕头求饶,希望戴佳婉不要把自己扭送衙门。
他还年轻,不想坐牢,更不想被流放。
戴佳婉先上去抽了一个嘴巴子,然后捏了捏他的腰,一张口就又把杨小水说懵了,“好弟弟,你陪姐姐快活一把,姐姐就让你走,如何?”
她的男人金子达容貌平凡,也没什么本事,多年来一直十分嫌弃。
这戴佳婉手头颇有些积蓄,就特别喜欢跟年轻漂亮聪明伶俐的小伙子说话,比如说杨小水。
只不过之前杨小水一直没有这个意思,戴佳婉顶多也就是借着给赏钱的功夫摸两把,可谁曾想天上掉馅饼,这小子直接就撞到自己手上了!这不就是老天开眼吗?
到嘴的鸭子若再放跑了,她戴佳婉就跟着金子达姓!
杨小水一开始是拒绝的,但戴佳婉马上又威胁他要去报官,让他全家人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在府城中过不下去,杨小水就犹豫了。
快活一把什么的……这种事其实男人也不算吃亏吧?
而且戴佳婉年纪虽然略大些,但长相也不算丑……
见他明显异动,戴佳婉又威逼利诱了一番,杨小水就半推半就的干了。
戴佳婉已经有一年多没过夫妻生活了,难得碰上这么个年轻清俊的,又竭力配合,那可真是如狼似虎,一把下来,杨小水就有点受不了了。
完事之后,杨小水强忍着腰眼的酸痛,扒着衣服要走,然而,戴佳婉反悔了……
听了事情始末后,度蓝桦等人就跟听了一场大戏似的,仿佛三观都被碾碎了重来。
不过话说回来,之前大家倒没怎么注意,被戴佳婉这么一提醒,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杨小水好像长得确实不错:白白净净的,嘴巴又甜,一笑就有两个小酒窝……可惜品行不佳。
也是,大酒楼的跑堂小二么,某种意义上也算门面岗了,掌柜的为了揽客也不可能找丑人。
但是,上述细节并不全是戴佳婉交代的,而是后期金子达补充的。
而金子达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是因为在戴佳婉对杨小水下手期间,现场一直都是他打扫的……
公堂上的众衙役都纷纷表示震惊,因为他们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竟然可以窝囊到这种地步!
自家老婆抓了个男人苟合,你不反抗不说,竟然还帮着善后?
这是何等翠绿的奉献精神啊!
肖明成觉得审理这一个案子比下地干一天农活还累,“你既然早就知道戴佳婉在对外人施加暴行,为何不制止?
即便不能制止,又为何不报官,反而为虎作伥助纣为虐?”
金子达缩在地上,脑袋深深埋在胸前,憋了半天才委委屈屈地道:“草民,草民没什么本事,她要找别人,找就好了……我又劝不住,也是没法子的事。”
话音未落,戴佳婉就在旁边狠狠啐了一口,当众骂道:“你个乌龟王八蛋,老娘上辈子倒了血霉才跟了你!你根本就不行,你就不算个男人!占着茅坑不拉屎,呸!”
金子达被骂得瑟瑟发抖,始终缩着脖子,一个字都不敢还嘴。
他也知道妻子做的事情不太对,但始终不敢反抗,只是前几日她来了葵水,腹痛难忍不便行房,杨小水才得以喘息。
因身体不适,戴佳婉的看管力度大大下降,杨小水抓住机会逃了出来,金子达其实看见了,但心中仅存的一点良知让他选择视而不见,这才有了杨小水大街上求救的后续。
“混账!”
肖明成狠狠拍了下惊堂木,在一干两旁衙役们齐敲水火棍的“威武”声中喝道,“大胆泼妇,公堂之上岂容你撒野?
!来啊,拖下去,打十个板子收收性子再来回话!”
打完板子之后,戴佳婉果然安分许多,可她在交代案情时依旧不老实。
一开始戴佳婉仗着没人抓现行,死活不肯承认曾见过杨小水,但度蓝桦在她家的一间空房子里提取到大量杨小水的指纹、掌纹,证明后者确实曾在这里住过相当一段时间。
戴佳婉眼见无法辩驳,当堂反水。
“他一向贪财,毫无廉耻之心,那日是说好了让我花钱嫖的!”
这话倒有些令人刮目相看,显然戴佳婉的脑子相当灵活,这么短的时间内就想到对自己最有利的说辞:
不管是通/奸还是强/奸都属于犯罪,但花钱嫖,那就不一样了。
妓,也是正当职业,要向朝廷纳税的。
但是很快的,这个说法就被驳倒,因为戴佳婉根本拿不出付嫖资的证据。
于是,她第二次改口,说自己与杨小水通/奸。
因大禄朝的商业繁荣、民风开放,几代统治者又来自关外,男女关系方面也不像前朝那样苛求,在通/奸方面的惩罚跟强/奸差不了多少,根本区别是前者罚两个,后者罚一个。
戴佳婉从小就不是吃亏的主儿,一口咬定是通/奸,指责杨小水贪恋自家钱财勾引在前,后索要财物未果,这才翻脸。
杨小水见她倒打一耙,气得七窍生烟,也顾不上什么羞耻与否,当即在公堂上大喊,“你简直不要脸,胡乱污蔑人!大人明鉴,分明是她奸/污!”
肖明成:“……”
不得不说,场面一度相当混乱,作为主审官员的肖明成心理和精神压力都很大。
而且最要命的是,法律条文中关于奸/污的判定,历朝历代都只有男奸女,没有女奸男!
也就是说,哪怕戴佳婉真的做了什么,也告不成!如果杨小水死活不承认是两人通/奸,那戴佳婉很可能最后什么事儿都没有!
他用力捏了捏眉心,拍了一把惊堂木,将堂下吵个不停的男女镇住,再次提醒杨小水,现有证据对他相当不利,还不如痛快地交代了。
你一个大男人,突然跑到别人家里去,那就很有问题啊!非奸即盗!
现在摆在杨小水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但结局对他而言都不算乐观:
第一,杨小水坚持自己与戴佳婉没有私情,保住最后一点遮羞布,可因为相关法律条文的不健全,哪怕有证据证明戴佳婉曾囚/禁、殴打杨小水,她也可以聘请状师为自己辩护。
而杨小水确实有擅闯他人住宅并意图盗窃的行为在前,戴佳婉作为一个女人反应过度也情有可原,而且并未造成严格意义上的重度身体伤害,顶了天赔几两银子算完。
第二,杨小水承认自己与戴佳婉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两人一起“死”。
但无论如何,杨小水前面五起盗窃案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已经有杖八十、徒六年的刑罚保底了。
如果再加上一条通/奸,只怕要把牢底坐穿,这辈子都别想再翻身。
所以两种选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杨小水够不够狠,到底敢不敢,或者说愿不愿意赔上自己的后半辈子拉戴佳婉下水。
因为从金子达和戴佳婉证词的相符性,以及杨小水支支吾吾的情况来看,第一次非正常男女关系发生时他确实是自愿的……这就让他后期的否定很不硬气。
可能连老天爷都想不到,原本一起平平无奇的盗窃案,最终的纠结点竟然在一个“奸”字上……
这起走向诡异的案件一直拖到白露当日才判了:
最先顶不住压力的是杨小水的老婆,她无论如何都想不到那个顾家的男人竟然是个贼,而且还在外头乱搞。
虽然因尚未结案,案情详细经过暂时还没对外公开,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人们对这种百年难得一遇的奇葩案件嗅觉惊人,城中早已传得沸沸扬扬,是个女人都受不了。
她直接跑来衙门要求和离,孩子都不要了。
这一段插曲直接将杨小水的心理防线击溃,他迅速承认了通/奸,跟戴佳婉一起正式入住大牢,开始了漫长的牢狱人生。
他本以为自己可能会崩溃,但神奇的是,真正踏进阴暗的牢房那一刻,他心里竟然有了片刻久违的释然。
或许当初他心中升起不劳而获的念头时,就早已注定了今天的结局。
正式结案的当日,下了一场雨,所有人都狠狠松了口气,觉得空气都舒爽许多。
事后众人纷纷表示,如果有的选,他们宁肯去跟恶徒搏斗,也再不想遇到这种令人作呕的案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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