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奋斗:富兰克林自传-《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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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地方是个盐碱滩,就在磨房旁边。我们经常在涨潮的时候站在滩边钓鱼。由于经常的踩踏,盐碱滩变成了烂泥潭,所以我提议在烂泥潭那里建一个小码头以便我们立足。我领着大家看到了一大堆别人用来建新房子的石头,就在附近不远的地方,这就是我们想要的。因此,当晚上工人们都走了的时候,我组织了一帮玩伴像一群蚂蚁那样工作起来,因为有的时候一块石头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动。我们把这些石头搬来做成了自己的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看到石头不见了很吃惊,后来他们发现我们用他们的石头来修码头了。我们的码头被拆除了并受到他们的指责,我们中的一些人还受到了他们父亲的处罚。尽管我不断强调这项工作的好处,但它也使我确信靠不诚实得到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

    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一直到我12岁那年。我的兄弟约翰,那个被专门培养起来做这一行的约翰,他这个时候已经离开了父亲,在罗地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父亲很苦恼,他怕我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航海去,如果他不给我找到我喜欢的工作的话。因此,他有时候就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旋工、铜匠等等,以便看我的喜好。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我喜欢的工作。对我来说,观察一位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这种方式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家里的一些修理活我就可以自己来做,当那种做实验的兴致很浓的时候,我总是试着做我自己的小机器。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切割。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但他想收我的学费这让父亲大为不满,他就又把我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喜欢读书,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后来,因为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又把它们卖了。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这个文集总共有40到50册。我父亲的图书馆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的书,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那个时候我也不再要被培养作牧师了,而我又在求知欲很强的时候,没有合适的书来读实在是很遗憾的事。只有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那本书仍然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书,我从中得到不少益处。还有一本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上帝》,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很多事情。

    我嗜书的倾向最终使父亲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学了这一行。1717年,我兄长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和父亲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印刷行当。但是,我仍然对航海很向往,为了制止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拴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我反对了一段时间,但最终我被说服了并且签定了学徒合同。那个时候,我12岁。我在21岁之前都是学徒,直到最后那一年我才能领到全额的工资。我很快就熟悉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阅读更好的书,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常常能借到一本小书。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及时归还它们。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要不然别人就会发现数量不够或者有人要买这本书,所以我经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以后,有一个叫马修·亚当斯的精明的商人,他有很多藏书。他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我引起了他的注意。他邀请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一些我想看的书籍。那个时候,我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写了几首。我哥哥觉得写诗可以卖钱,因此他鼓励我去写,并叫我写了两首应景民谣。一首叫《灯塔的悲剧》,讲的是落水船长华莎雷和他两个女儿落水而亡的事情。另一首叫《水手之歌》,讲了水手捉拿海盗提奇(或者叫黑胡子)的故事。这些都是市井小调没有什么价值。印好以后哥哥叫我拿去卖,第一首因为写的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所以卖得很好,引起了很大反响,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父亲却嘲笑我的成就,他说写诗的基本都是乞丐,穷得很。因此,我避免成为一个诗人,很大程度可能是一个低劣的诗人。但是,散文写作在我一生中起了很大的作用,它也是我成功的主要手段。现在,我将告诉你,我是怎样在那方面获得一点我现有本领的。

    在镇上还有另外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他就是约翰·柯林斯,我和他关系很密切。我们经常喜欢争论,都想把对方驳倒。这种辩论,从另一相反的方面来说,它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为了争论人们必须提出相反的意见,这就使人变得特别的可恶。此外,它除了败坏谈话,还会使你的朋友产生厌恶之情,使本来能够成为朋友的人变成敌人。我这种喜欢辩论的习惯是随着阅读父亲的那些宗教书籍而形成的。我曾经观察过,除了律师、大学里的人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人,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很少会这样。

    有一次,有一个问题不知道是怎样开始的,我和柯林斯辩论起关于女性是否应该受教育和她们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的事情。我认为女性天生没有那方面的能力,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可能有点是为了和他争辩的原因,我持相反的观点。他天生是个雄辩家,又读过许多书,因此,有的时候,他常常是以自己流利的口才来辩倒我而不是通过充分的理由。我们分手的时候谁也没有辩倒谁,而且这一别我们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面,因此我就坐下了来把我的理由写下来寄给他。然后他就回复,我再答辩。当我父亲偶然发现我的信的时候,我们已经交换了三四封信了。父亲并没有谈我们观点的是与非,他只是借机会谈了我写作的方式。他发现我的书写和标点正确(这要归功于我在印刷厂的工作),这是我的长处,但我在写作的清晰明了和措辞优雅上不够,并且举出了我信中的几个例子给我看,以便让我信服。从此,我更加注意文章的写作方式,并且下决心改进它。

    恰好这个时候,我碰到了一本残缺了的《旁观者》,是第三卷。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这本书,于是把它买了下来,读了一遍又一遍,我很开心能够得到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写得很好,有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从这本书中选了几篇文章,替每一句做了个摘要,然后把它们放几天,在不看原文的情况下,试着把原文复述出来,试着用自己知道的词汇和那个摘要重新构造整篇文章,尽量使它和原文一样。然后我再把和它和原文对照,发现错误并订正它们。但我发现我的词汇量太少了,我想我得先掌握这些词汇并使用它们。如果我原来继续写诗的话,我想这些词汇我就应该已经掌握了。因为写诗要寻找词义相同但长短不一样的词汇去适应诗的韵律,这就会让我不断地搜寻各种形式的同义词,记住这些变化多样的词并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诗。一段时间以后,当我差不多都要忘了它们的时候,又把它们重新返原。有时候,我也把我写的摘要打乱,过了几星期以后,我又试着把它们用最好的顺序组织起来,组成一篇完整的文章。这是为了学会怎样构思。然后,通过和原文比较,我发现了错误并加以改正。但有的时候我很高兴地感到,在一些不太重要的地方,我的语言和条理比原文更好,这就鼓励了我,它使我觉得,在未来,我可以成为一个不算糟糕的英国诗人。在这之前,我对这是野心勃勃的。我进行这些阅读和写作训练通常是在做完工作的晚上或者开始一天工作前的早上,或者在星期天。我想法子使自己一个人躲在印刷厂里,尽可能逃避公共教堂的祷告仪式。要是我在父亲眼皮底下的话,他总会强迫我去的。尽管我不想去做祷告,但我确实把它当做一种义务。

    以前由于在算术上的无知使自己经常受到羞辱,在学校的时候我还两次算术考试不及格,所以现在我找来寇克的书,自己从头到尾顺利地学习了一遍,还读了舍勒和瑟米有关航海的书,并从中获得些可怜的几何学的知识,但我从来没有在那方面有更深的研究。大概在那个时候,我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波特若亚的《思维的艺术》。

    正当我专心想提高自己的语言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那是格林伍德的书),在书的后面有两份逻辑和修辞技术的概要。在逻辑艺术的概要中以苏格拉底辩论法的范例作为结束。这之后不久,我得到了色诺芬的《苏格拉底谈话录》,书中有辩论的例子。我对这些方法十分着迷,就采用了它,丢掉了自己生硬的反驳和专断的立论方式而采用了一种谦虚和怀疑的方法。记得也是那个时候,当我读了莎浮茨伯里和柯林斯的书以后,我对我们的教义就有很多怀疑了。我发现,使用这种方法对我很安全,但对对手却很尴尬。因此,我很开心地不断使用这种方法,逐渐地使用得很熟练,可以说是那方面的专家。即使那些有学问的人也不得不退避避三舍,我诱使他们陷入无法自拔的窘境,从而使自己和自己的观点经常获得意外的胜利。我使用这种方法几年之后,就渐渐地不用了,而只是在发表我个人意见的时候保持着谦逊的口吻。我提出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论点的时候,从来不用“肯定”、“毫无疑问”以及其他任何表示肯定的词汇,而是使用“我猜想”、“我觉得某事可以怎样”、“在我看来好像是”、或者“由于什么原因”、“我认为”或者“我猜是这样”、“要是我没有犯错的话,事情应该是怎样”。我觉得,这一习惯对我非常有好处,因为我需要说服别人,让别人信服我不时提倡的各种措施。两个人谈话的目的,无非就是教育人或者被别人教育,是要让人高兴或者使人信服。所以,我规劝那些明智的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千万不要采用独断专横的态度和方法。这样的态度和方法总是引起别人的反感,经常会引起别人的反对,因而,使语言存在的目的受到破坏无遗。因为我们谈话的目的是交流思想和信息。如果你谈话的目的是要教育人,讲话过于自信的武断态度可能会引起反驳,这样一场公正的讨论就不可能。如果你想知会别人或者通过交谈增加知识却又固执己见的话就会使得谦虚、明智的人由于不喜欢争论可能让你坚持你自己的意见和错误。通过这样一种方式,你不可能达到取悦你的听众或者赢得对方赞许的希望。波普的话说的很有智慧:

    教育人的时候不应该让人感到在受教育

    讲述新知识应该像是在提醒他们已经遗忘的旧东西

    接着他进一步建议我们

    用谦逊的态度表达确信的东西

    在这里波普可以用他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联句与上文结成联句。这一行放在这里我想比放在别的地方更适当一些。

    缺少谦逊就是愚蠢

    如果你问为什么这一句在原诗里不恰当,我只好引用原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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