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温情-《与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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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毓取下身上的薄衫随手扔在了地上,只穿着件白色亵衣便坐了下来,黑亮顺滑不逊于女子的长发随性散落,衬得他的容颜除开俊美邪肆外又多了几分不桀。
细长的桃花眼低垂,墨色眸子里多出了一层迷雾,朦胧而迷惑。他视线轻忽地停留在自己左手的红宝石扳指上,低沉磁性的声音说道:“你幼时可养过什么宠物?”
隔着一层墙外便是背靠着墙壁的林立夏,她想起自己小时候养的两只兔子,有些无奈地开了口:“有,养过两只兔子,不过都被隔壁人家的狼狗给咬死了。”
自打那以后她就不再饲养宠物,每次想到那两团小小软软的东西被撕咬得血肉模糊她就浑身发冷。
“兔子。可真不像你会养的东西,照我说,你就该养只乌龟。”李毓取笑道,“遇到什么事情把头一缩便以为天下无事了,比掩耳盗铃还来得管用。”
林立夏习惯性地还嘴说道:“那照你这么说你岂不是该养只妖怪?”
额,口误口误,她明明想说妖孽来着,把他和妖怪相提并论?指不定晚上妖怪们就理论来了,理论原因是:妖怪哪有他那么腹黑。
李毓倒没有追究这口误,声音低沉地说道:“我以前养过两只猫。”
“那年西域使者来进贡,提了个小小的锦盒,里头时不时发出轻微的声音,我躲在父皇后头好奇得很,差点就冲上去夺过来。那使者打开盒子指着两团雪白的东西,跟我说这是两只出生不久的九尾猫,我一把抓住了它的尾巴,质问那个使者,既然是九尾毛,那为何他们只有一条尾巴。”他陷入回忆,似乎又看到了那两团雪白柔软的家伙。
林立夏笑出了声,淡淡说道:“想不到你也有这么较真的时候。”
李毓也勾起了薄唇,神色似是怀念:“那时我六岁,捧着两只香香软软的九尾猫喜爱得不得了,照我奶娘的话说就差挂在胸前当护身符了。我给它们取名为朝春和向冬,连课也不去上,只留在宫里逗它们。”
他顿了顿又继续说道:“我母后当时也是对它们欢喜得很,经常让御膳房做些小点心,和我一起逗弄它们。”
他忽地一声轻笑,微带宠溺地说道:“朝春最喜欢吃的是桂花糕,每次都叼着半块跑上床,弄得被褥上都是糕屑。向冬则是最喜爱喝桂花酿,喝完之后就醉醺醺地在我房里乱逛,时不时就伸出爪子挠挠脸。”
林立夏脑中想象着那幅画面,禁不住笑出了声:“你很喜欢它们。”
李毓点头,神思遥远:“我那般喜欢他们,用膳的时候它们和我在一桌,睡觉的时候它们的小床在我床边,我吃着东西时会念着带回去给它们吃,看着漂亮的珠子时会想象朝春和向冬会多喜欢这玩意儿。”
“母后有一天开口问我要朝春,我当时想都不想就拒绝了,每日对着那些唯唯诺诺的宫人着实厌烦,皇兄皇姐们和我又丝毫不亲近,只有对着朝春和向冬时我才能开心。”他仰起头,俊美的脸上满是无助,“朝春和向冬跟了我两年,有次玩耍的时候不小心被向冬抓了一道细细的伤痕,母后见了以后又提了一次把它们给她。我自然是不依,没有将这点小伤放在心上,可过了几天向冬便没了踪影,我抱着朝春找遍了整个宫里都找不到,最后母后冷冷地站在我面前,让内侍丢给我一个盒子。向冬就那么安静地躺在那里,左爪被剁了下来,血迹凝结成块块黑色。”
“我伸手抱起它,可它却没有向往常一般舔舔我的手指,它只是耷拉着脑袋,冰冷异常。朝春开始厉声长叫,一下又一下地舔着向冬没了爪子的那只足。我抬头询问母妃向冬为什么会死,母妃说是她叫人剁了向冬的爪子,只因为它抓了我一下。”
林立夏听到这里已经褪去了笑容,看不出任何情绪地继续倾听。
“母妃又叫人从我手里抓走了朝春,朝春咬那人一口,那人将它狠狠地摔在了地上。朝春咽呜了一声向我跑来,却被那人掐住脖子提了起来。我心疼得要命也气得发狂,拿起桌上的茶壶就往那个人砸,朝春回到了我怀里,我甚至还来不及安抚它,母后就温柔地叫我杀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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